潇湘大道品质提升工程可研(含方案)服务单位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9

1、比选条件

浙江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对潇湘大道品质提升工程可研(含方案)服务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比选,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比选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潇湘大道品质提升工程可研(含方案)服务单位采购。

2.2建设地点:浙江省上城区。

2.3建设规模:潇湘大道品质提升工程全线长29.98km,全线主要针对北津城路至佑母塘路段(东线)、北津城路至佑母塘路段、洋湖大道至香妃路段进行重点提升。其中北侧滨江景观道(北津城路-佑母塘路)约1.4km,北津城路-佑母塘路段约1.3km,南侧滨江景观道(连山路-香妃路)约4.1km,洋湖大道-香妃路段约5.2km,主要改造内容为路面修复、乱象整治、建筑前区品质提升、路侧界面提质、管线综合梳理、照明设施完善等。

2.4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9500万元(具体项目总投资以通过管委会认可的设计方案进行的可研估算为准),资金来源为杭州千附投资集团管委会财政投资。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设计周期:(1)方案设计阶段:本项目设计周期为10天,主要为方案设计阶段的文本编制和汇报、评审工作。可研阶段:方案设计评审通过25天内完成,主要为可研编制、评审及报批工作。

(2)设计人提交的所有设计文件需满足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行业要求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

2.7招标范围:1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包括相应阶段的设计估算)。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制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地下综合管线布置工程、相关附属设施、海绵城市、水土保持、城市风貌、无障碍设计等。其中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行业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设计内容,经甲方确认后可以去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甲级。

3.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小于4750万元的道路工程提质改造设计入围业绩;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入围业绩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入围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单位的签字时间为准。如入围业绩证明资料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的,可提供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作为补充资料。需提供备查。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2定标:最终以评标专家打分及业主单位综合评判后确定的设计方案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的,请于2023年6月9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至浙江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区麓谷大道588号新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获取比选文件。

6.2答疑文件、比选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杭州千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xjhs.com/上发布,敬请获得比选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浙江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区麓谷大道588号新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准时参加。

8、设计奖励

本次比选对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进入定标的投标人第二、三名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奖励。

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奖励费用:第二名奖励费用5万元;第三名奖励费用3万元,奖励后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奖励税费由投标人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杭州千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xjhs.com/。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环湖路1177号千附集团大厦(即原金茂广场南塔)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1-86869168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芯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电话:0731-82564848

责编:邹彦男

来源:千附集团